昭通凯旋物业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
物业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保安岗位工作标准,提升安全管理效能,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结合项目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**【物业公司名称】**管辖区域内全体保安人员,包括但不限于门岗、巡逻岗、监控岗、应急岗等岗位。
第三条 物业保安工作须遵循“预防为主、安全第一、服务为本”原则,确保管理区域秩序稳定。
第二章 岗位职责划分
第四条 门岗保安职责
严格执行人员、车辆出入登记制度,核实访客身份并发放临时通行证;
监控出入口安全,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管理区域;
维护岗亭周边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,及时疏导拥堵情况;
做好交接班记录,确保岗位工作无缝衔接。
第五条 巡逻岗保安职责
按规定路线、频次对管理区域进行巡查,重点检查消防设施、设备机房、隐蔽角落等;
发现安全隐患(如门窗未锁、违规堆放杂物等)立即上报并设置警示标识;
制止区域内打架斗殴、高空抛物等违规行为,必要时联系公安机关;
填写《巡逻记录表》,详细记录巡查时间、区域及异常情况。
第六条 监控岗保安职责
24小时值守监控中心,实时查看视频画面,发现异常立即通报巡逻岗核查;
妥善保存监控录像资料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或外传;
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运行状态,及时报修故障设备;
配合公安部门调取监控证据,严守保密纪律。
第三章 工作规范与纪律要求
第七条 仪容仪表规范
上岗期间统一着制式保安服,佩戴工牌及对讲设备;
保持仪容整洁,不得蓄须、染发、佩戴夸张饰品。
第八条 服务行为规范
使用“您好”“请配合”等文明用语,严禁与业主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;
遇业主求助应主动询问,提供指引、搬运重物等便民服务;
处理投诉时需耐心倾听,第一时间转达相关部门并跟进结果。
第九条 值班纪律要求
严禁脱岗、睡岗、酒后上岗或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;
交接班需当面清点装备、核对待办事项,并在《值班日志》签字确认;
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调班、替班。
第四章 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
第十条 培训考核制度
新入职保安须接受岗前培训,包括消防技能、应急处理、服务礼仪等内容;
每季度组织安全演练及业务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暂停上岗资格。
第十一条 装备管理制度
对讲机、防暴器械等装备实行编号登记,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;
装备仅限工作期间使用,严禁外借或私用。
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火灾事故:立即启动消防警报,疏散人群,使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情,配合消防部门救援;
治安事件:迅速控制现场,保护业主安全,保留证据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;
自然灾害: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加固设施,灾后排查隐患并协助恢复秩序。
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机制
第十三条 考核标准
每月从工作纪律、履职情况、业主满意度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,90分以上为优秀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第十四条 奖励措施
连续三个月考核优秀者授予“安全卫士”称号并发放奖金;
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。
第十五条 处罚措施
首次违纪予以警告并扣发绩效工资;
累计三次警告或重大失职者予以辞退,涉嫌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物业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文章特点说明
结构体系化:以章节条款形式划分职责,便于查阅与执行;
内容实操性:细化各岗位工作流程,如巡逻频次、监控保存期限等;
权责明确化:通过奖惩条款强化制度约束力,确保管理落地;
风险前瞻性:将应急预案纳入制度,提升突发事件响应效率。
如需进一步补充消防管理、智慧安防技术应用等内容,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调整完善。